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同意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这意味着我国又一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诞生。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1.5亿元,其主要业务范围将聚焦个人养老金业务以及管理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和外币资金,也包括与养老金管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加快发展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迫在眉睫。虽然第一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早在2004年就已经成立,此后又陆续成立了几家商业养老保险公司,但实际运营效果并不理想。统计数据显示,在商业年金保险中,真正具备养老属性的传统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体量很小,与有关目标差距甚远。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也类似,截至2021年10月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累计保费收入6亿元、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约2亿元,整体规模仍相对较小。
正因如此,近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在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方面动作不断。2021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明确,养老保险机构应当坚持专业性养老保险经营机构的发展定位,聚焦商业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养老保障管理等具备养老属性的业务领域,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今年3月初,银保监会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之前的6家人寿保险公司试点拓宽到全国,而且将10家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全部列入试点内,均可发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基于此,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章程明确提出,公司经营宗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重大部署,在坚持风险底线、注重养老金安全保障前提下,坚持普惠、包容和共享的理念,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社会大众的商业养老金进行专业化管理,实现商业养老金的保本和有效增值,建立商业养老金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使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与其他几家专业养老公司主要依托保险公司不同,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的17个参股股东来源多元化,既包括传统的保险公司泰康人寿,还汇集了众多银行的理财公司和数家投资公司。事实上,商业养老不仅是保险业的业务,银行、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都可以为商业养老提供产品。国民养老保险的银行系背景或许可以更好地满足居民养老金融需求。同时,遍布大街小巷的银行网点也为国民养老保险公司未来的营销提供渠道优势。
目前,我国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仍处于蓄势待发状态。相信随着越来越多专业养老保险公司的加入,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品种将日益丰富。随着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相关领域会有越来越多的市场需求被有效激发出来。在此基础上,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春天将真正来临,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在夯实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李长安)